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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五局五公司2021龙岗区水务工程水泥稳定碎石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2-09-01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5-220257

一、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五公司中电建2021年龙岗区水务工程(水污染治理+内涝整治)总承包部坂田工区(一)项目经理部所需水泥稳定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该项目工程款项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五分局承建的2021年龙岗区龙岗河流域、深圳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河流水务工程施工1标(龙岗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内涝整治部分)坂田工区(一),属于市政水环境工程。依据2021年建设目标,将全区水污染治理及内涝整治工程分为“三大流域、两个方面”进行项目梳理,其中三大流域是指龙岗区辖区可按深圳河流域、观澜河流域、龙岗河流域划分成三个排水相对独立的片区开展治理;二个方面:一是水污染治理,主要包括正本清源查漏补缺、雨污分流、暗通整治以及总口、点截污整改等内容;二是内涝整治,主要为内涝及积水点治理工程。

2、招标范围:2021年龙岗区龙岗河流域、深圳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河流水务工程施工1标(龙岗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内涝整治部分)坂田工区(一)项目经理部水泥稳定材料物资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采购数量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期

备注

1

水泥稳定石粉渣

4%

10000

按项目施工进度

 

2

水泥稳定石粉渣

5%

2000

按项目施工进度

 

3

水泥稳定石粉渣

6%

10000

按项目施工进度

 

4

水泥稳定级配碎石

4%

3000

按项目施工进度

 

5

水泥稳定级配碎石

5%

1000

按项目施工进度

 

6

水泥稳定级配碎石

6%

4000

按项目施工进度

 

合计

 

30000

 

 

说明:

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具体供应数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为准。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

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运到本项目工地指定卸货地点的运杂费(含运费、过路费等)、保险费、管理费(包括销售费、服务费、财务费)、利润、加工费、相关配套材料组成费用等,所有风险金和税金等交货前所有相关费用,到场的卸车由招标人负责。

4、交货时间:2022年9月至工程完工,按招标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成交人按招标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卖方须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交货。

5、交货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中电建2021年龙岗区水务工程(水污染治理+内涝整治)总承包部坂田工区(一)项目经理部指定施工地点。

6、质量要求

6.1 投标人提供的水泥稳定材料各项性能参数必须满足以下技术标准要求:满足交通运输部《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对水泥、集料等原材料和配合比的要求。原材料和水稳料的取样、试验满足《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G E51-2009)要求。满足《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要求。满足《深圳地区水泥稳定石粉渣道路基层施工暂行技术规定》要求。

以上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均以最新版本为准                                                                                                                                                    

6.2 所询材料需保障项目施工质量,如发生质量问题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由投标人负责承担所有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提供与本标的物相近规格型号的检验报告。

2、投标人能开具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市政工程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2019-2021)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一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

5、财务状况: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按照国家最新税收政策执行。投标人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6、投标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9、水泥稳定材料生产线距本项目工地最大直线距离原则上不得超过20公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9月10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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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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