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2019年上海联通无线烟感报警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TZB20190829,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是采购基于NB-IoT通信技术的无线烟感报警器。无线烟感报警器产品给用户提供低成本高可靠的居家安防服务,可以联合第三方云平台提供多维度、多角色、多状态的及时报警通知服务,包括业主、业主的家人、物业或者社区安全员;联动触发告警,通知周边的相关人员,将人财物损失降到最低;将平台接入到大数据平台,帮助政府进行决策,有效治理安防安全隐患;并且与消防局的系统对接,整合各类消防资源。本项目采购预算304.00万元(不含税)。
1.2招标内容
1.2.1  本项目采购NB-IoT无线烟感报警器,预估数量20000台(最终采购量以实际订单为准),含安装及辅材。框架合同期限:12个月。
★1.2.2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收到买方订单后,20个工作日内送货至买方指定地点。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设备不含税单价133元/台,安装不含税单价19元/台,一年延保费单价37元/台。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该范围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技术要求: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关国家、行业规范、验收标准及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营业范围须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原件备查。
2.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明材料(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复印件;若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但国税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
2.3投标产品应具备国家CCC强制认证标志。
2.4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未被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miit.gov.cn)列入违法失约信息名单。
(4)2016年1月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串通投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5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应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其指定的唯一合法授权代理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或某投标产品代理商),须具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证明文件,且不得存在下述情况:
(1)同一制造商或同一品牌同时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参与投标的;
(2)同一品牌的产品出现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根据联通集团新发布的供应商黑名单以及《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9年9月12日至2019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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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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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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