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酉阳县渝清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厂内第二次
污泥打包装袋暂存项目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酉阳县渝清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厂内第二次污泥打包装袋暂存项目,比选人为重庆市酉阳县渝清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重庆市酉阳县渝清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厂内第二次污泥打包装袋暂存项目
2、比选内容:由于我司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污泥不能进行及时和有效的处置,导致我司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在二沉池内大量沉积,严重影响了我司所属阳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为了保障我司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降低污泥不能及时处置所带来的严重影响,现需对我司污泥进行打包处置,污泥打包总量为1000吨。
4、工期: 45天 (暂定工期,实际工期以合同双方约定工期为准)
5、服务地点: 重庆市酉阳县渝清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酉阳县城污水处理厂
6、质量要求:本项目打包按照国家相关或行业标准执行,并达到合同要求并经过业主验收。
7、服务要求:按时做好污泥打包记录,落实好污泥打包堆码场地“防水、防漏、防臭气污染”及表面覆盖消毒工作,规范打包。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2、投标人必须自行合法合规执行打包服务,且按招标人要求进行打包处理(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司鲜章)。
3、污泥打包的服务要求:
3.1污泥打包人能够在招标人电话通知后【2】小时内到厂内提供污泥打包服务(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2投标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保证在打包污泥等服务过程中不造成环境二次污染;投标人应及时进行规范打包,不得闲置堆放,不得造成二次污染;污泥打包应满足《重庆市城市和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打包实施方案》(渝建【2020】26号)要求,并承担打包污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环保责任和风险。(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4、投标人必须在2022年 9 月 3 日 17:00之前到招标人地进行现场踏勘,并提供有招标人签字的现场签认单,逾期将视为废标处理;
5、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1年9-11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6、须提供近三年内污水处理厂相关业绩至少1个(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及用户证明或其他能佐证该业绩的相关资料);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截图。
注:上述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三、报价原则
1、本次比选的最高限价为 220元/吨(含污泥打包袋费用,由中标人自行采购质量合格的污泥打包袋),超过此限价的报价文件均作废标处理,按最低价中标。污泥打包总量暂定为 1000 吨,污泥打包总量不能超过1000吨,总量超过1000吨,按照1000吨进行结算。
2、结算原则:本项目投标报价为综合包干单价,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服务费、保险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没有报价的内容,招标人将认为有关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不另行支付。按照招标人核定过磅单数量作为计量结算依据,以中标单价乘以经双方书面确认的实际结算数量计算打包费用,待招标人与打包服务承包单位结算完成且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全部完成后,据实结算并按约定支付打包费用。
3、结算审定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
四、比选办法
1、评审人员的组成
在提交项目申请时组建评审小组,人员从重庆市酉阳县渝清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评标小组中选取,人数为三人。
2、比选程序
2.1招标主持人先向与会人员宣布评标办法。
2.2监督人员向与会人员示意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及完好性。
2.3评审人员按照《比选文件》要求进行评审。
3、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1评审小组将按规定时间密封报送的报价资料,当众查验开启。
3.2由评审人员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核,按比选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确认其投标文件是实质上响应了比选文件要求,如有不符合项则视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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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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