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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机塔筒(宁夏风电项目)招标公告
2019-09-12

风机塔筒(宁夏风电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09-12
浙能宁夏中卫香山风电项目风机塔筒招标公告
ZJTY10191375
本招标项目浙能宁夏中卫香山风电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18]1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塔筒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 。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浙能宁夏中卫香山风电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规划容量120MW。本工程建设场地海拔约 1600~2000m 之间,场址南北长约 15km,东西宽约 8km,场址范围总面积约 82km2。 1.2 采购范围: 48台2.5MW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塔筒。包括制造所需原材料和内件的采购、验收、复验;塔筒成品包装、交付、运输(普通运输和特种运输,包括场外运输道路排障改造工作、由堆场至机位的牵引工作)、到货验收、指导安装、质量保证期服务、提供消除缺陷责任服务、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服务、提供有关塔筒制作的技术资料等;堆场租赁和看护、堆场内设备卸车与装车工作;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保险等。

二、投标资格条件

2.1 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 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3 投标截止当日前,近3年签署塔筒100台(套)以上业绩,且至少为单机容量在2MW及以上的风电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表、合同封面页、数量页及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材料) 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5 本次招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但对于代理控股关联公司所制造产品的专业销售公司,不视为本条项下的代理商,但投标人须提供与制造商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在上述情形下,投标人仍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制造商关于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或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格 。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未取得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具体登记办法可详见客服中心投标人注册流程。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9年9月12日9:00至2019年9月18日17:00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支付方式:平台支付。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9日1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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