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天津市津能双鹤热力设备有限公司水处理器采购
项目编号: JNSH202208240077
项目类型: 货物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分类: 专用设备制造业--环保、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项目实施地点: 天津市
招标人: 天津市津能双鹤热力设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项目概况: 天津市津能双鹤热力设备有限公司水处理器采购,采购水处理器一批,详见招标文件。1.本次采购采用招单价方式,采购总额不超60万元。2.本次采购所列产品明细及数量仅作双方合意预估,不作为实际具体采购约束,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人实际发生的订单内容进行送货和结算,采购总额度不超招标计划总额,双方后续以书面合同/协议进行明确。3.本次采购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终止。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 天津市津能双鹤热力设备有限公司水处理器采购
标段/包编号: JNSH202208240077-01
文件发售开始时间: 2022-09-05 09:30
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2022-09-09 17:30
文件发售金额(元): 800
文件获取地点: 平台
截标/开标时间: 2022-09-26 09:30
开标形式: 线上开标
交货期(天): 480
开标地点: 平台
交货期说明: 1.本次采购采用招单价方式,采购额不超60万元。 2.本次采购所列产品明细及数量仅作双方合意预估,不作为实际具体采购约束,乙方需根据甲方实际发生的订单内容进行送货和结算,采购总额度不超招标计划总额,双方后续以书面合同/协议进行明确。 3.本次采购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终止。
招标范围: 天津市津能双鹤热力设备有限公司水处理器采购,采购水处理器一批,详见招标文件。1.本次采购采用招单价方式,采购总额不超60万元。2.本次采购所列产品明细及数量仅作双方合意预估,不作为实际具体采购约束,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人实际发生的订单内容进行送货和结算,采购总额度不超招标计划总额,双方后续以书面合同/协议进行明确。3.本次采购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终止。
资格要求: 1.法人地位: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商业信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况。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3.财务状况及资信: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况。4. 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本次采购只接受具有相应生产能力的制造商参与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5.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次招标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7.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单位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8.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9.投标人及该单位法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不得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10.投标人需提供诚信投标承诺函。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公告内容
天津市津能双鹤热力设备有限公司水处理器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NSH20220824007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津能双鹤热力设备有限公司水处理器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00000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津能双鹤热力设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津能双鹤热力设备有限公司水处理器采购,采购水处理器一批,详见招标文件。1.本次采购采用招单价方式,采购总额不超60万元。2.本次采购所列产品明细及数量仅作双方合意预估,不作为实际具体采购约束,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人实际发生的订单内容进行送货和结算,采购总额度不超招标计划总额,双方后续以书面合同/协议进行明确。3.本次采购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终止。
招标范围:天津市津能双鹤热力设备有限公司水处理器采购,采购水处理器一批,详见招标文件。1.本次采购采用招单价方式,采购总额不超60万元。2.本次采购所列产品明细及数量仅作双方合意预估,不作为实际具体采购约束,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人实际发生的订单内容进行送货和结算,采购总额度不超招标计划总额,双方后续以书面合同/协议进行明确。3.本次采购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终止。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JNSH202208240077-01)天津市津能双鹤热力设备有限公司水处理器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JNSH202208240077-01)天津市津能双鹤热力设备有限公司水处理器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法人地位: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商业信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况。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3.财务状况及资信: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况。4. 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本次采购只接受具有相应生产能力的制造商参与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5.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次招标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7.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单位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8.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9.投标人及该单位法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不得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10.投标人需提供诚信投标承诺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参与项目与网站注册
4.1.1 凡首次在平台(简称:平台)参加投标活动的潜在投标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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