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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恒港置业有限公司123地块项目消防工程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2022-09-08
公告
郑州航空港恒港置业有限公司123地块项目消防工程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GZ2022090105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恒港置业有限公司123地块项目消防工程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HGZ2022090105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鄱阳湖路(郑港六路)以南、凌风街(郑港三街)以东。项目总占地面积65200.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986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3006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9800平方米。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参加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2年6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备注: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如项目经理是一级建造师,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按照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注意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4投标人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对象包含: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19年10月9日-投标截止之日),以实际行为发生时间为准。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3.6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09月09日09时00分00秒---2022年09月16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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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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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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