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吉林省永吉县北大湖镇贫困村水毁路国债资金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JLSXC-2019-9-C3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1 磋商范围:吉林省永吉县北大湖镇贫困村水毁路国债资金建设项目全范围施工。(详见工程清单)2.2 资金来源与资金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2.3 计划工期:2019年9月30日-2020年6月30日。2.4 工程建设地点:永吉县北大湖镇境内。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标准。2.6 项目预算:242.0582万元。2.7 付款方式: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97%工程款;留3%质保金,质保1年后返还。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采购项目)、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除外)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级注册执业资格”;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且不得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5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3.6供应商须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网页截图)。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2.0582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9月26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9月17日 08:30至2019年09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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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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