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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公司#1、#2锅炉制粉系统和照明系统委托维护(三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2019-09-17
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公司#1、#2锅炉制粉系统和照明系统委托维护(三年)服务
服务招标公告/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公司#1、#2锅炉制粉系统和照明系统委托维护(三年)服务重新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公司#1、#2锅炉制粉系统和照明系统委托维护(三年)服务,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190103993,招标人为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公司#1、#2锅炉制粉系统和照明系统委托维护(三年)

2.2招标范围: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制粉系统和全公司管辖范围内照明系统的委托维护,提出了关于委托维护的工作内容、分工、接口、质量要求、考核等相关内容。庄电公司的制粉系统的日常维护修理工作、两台锅炉除渣系统的石子煤渣池等10个水池的清淤工作、磨煤机本体及其附属油系统、给煤机、减速机等设备的解体检修工作、全厂的照明和墙壁开关及插座等维护修理工作、以及制粉系统因技改等原因增加的设备维护工作。

2.3工期:工期3年,合同1年一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1、投标人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须至少具有两个国内600MW或以上等级的火力发电机组制粉系统日常维护的业绩(两个业绩均须对同一项目已连续维护两年以上)。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须为与本次招标标的相关的以往业绩合同复印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服务范围、合同时间、合同签字页等合同信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投标人业务系统”,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09月16日 09时00分至2019年09月23日 16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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