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宁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货检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宁铁代物招〔2022〕170号)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广西宁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属企业采购,依据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相关规定实施,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广西宁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宁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广西宁铁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数量 | 交货时间 | 备注 |
不分包 | 货检监控设备 | 1套 | 合同签订后按需方计划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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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或其它组织。
3.1.2 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投标人所投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没有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在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招标人相应处理的,按招标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3.1.3投标人提供2020年或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
3.1.4 投标人具有2019年以来在铁路系统有类似产品销售业绩(附销售合同复印件)。
3.1.5 代理商需取得制造商授权,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1.6 提供龙门架具有国铁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建筑工程检测机构资质提供的钢结构性工程检测报告,及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龙门架镀层厚度和结构性能检测报告。
3.1.7 提供铁路货车装载视频智能监控计算机(或系统)通过国铁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认证或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3.1.8 提供铁路货车装载视频智能监视系统软件取得国家版权局颁发的本项目软件系统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图像识别功能提供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或省级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3.1.9 投标人须具备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0000)
3.2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广西宁铁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从2022年08月16日至2022年08月21日公开出售。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个包件1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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