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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中心城区首阳山片区太和路(汉魏路-滨河路)建设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2017-07-19

1.招标条件

偃师市中心城区首阳山片区太和路(汉魏路-滨河路)建设工程监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偃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偃师市中心城区首阳山片区太和路(汉魏路-滨河路)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2.2项目概况该道路设计长度3215米,红线宽度33米

2.3招标编号:偃公建[2017]014-2

2.4项目地点:偃师市中心城区首阳山片区太和路

2.5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自筹资金,约84万元

2.6标段划分:共计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包括安全、文明施工)

2.8工期要求:15个月

2.9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3.2 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本项目监理任务的能力,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监理综合资质;

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监项目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总监签字,格式自拟

3.4 项目总监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职称证书以政府部门颁发的为准),并提供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的2014年05月-2017年05月连续三年及以上的社保凭证;

3.5 须提供企业在2014年01月01日(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以来监理过的单项合同总投资6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监理费用6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业绩至少一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以及中标公示的官方网站截图);

3.6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

3.7须提供企业2014年-至今期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承诺函(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明确时间,格式自拟)

3.8无不良行为记录,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查询内容: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3.9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10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2017年0720日至2017年0726(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偃师市首阳新区浙江大厦西北附楼)

4.3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1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投标报名企业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加盖公章的“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备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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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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