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 17局恩施州普通公路建养一体化 351国道 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RCC-WHJC-2022-98
1. 招标条件
1.1 在 建 中 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恩施州普通公路建养一体化 351国道III标段分项目 ,招标人为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恩施州普通公路建养一体化咸丰项目经理部 ,建设单位为: 咸丰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源为:部省补助和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 州政府交通局支持 70%及地方贷款30% ,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 351国道III标分项目先开段 钢材、水泥 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恩施州普通公路建养一体化咸丰项目 351国道分项目先开段 位于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县 活龙坪乡 境内 , 全段 暂定 合同金额 6.96 亿元,工期包括建设期和养护期,建设期为 3 6 个月,养护期为 5 年。 351国道III标段 全线 初步 设计速度 40 Km/h, 采用双向两车道(活龙坪乡政府段路基宽度为 12.0m)。路基挖方2291200m3,路基填方2239018m3,路基防护及排水圬工方226764m3;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形式为4cmAC-13C上面层、粘层、5cmAC-20C下面层、0.6cm稀浆封层+透层;隧道共计4座,总长2947m,桥梁共计17座,特大桥1座484m,大桥13座共计2610.88m,中桥3座共计259.68m,涵洞105道,涵长2612.56m;服务区一处(活龙服务区),养护工区一处(李子溪养护工区) 。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 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 .1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 5)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 2021〕26号;
( 6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 〔 2021〕 27号);
( 7 )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 .2.1钢材包件
( 1)营业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 3 )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 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 4 )财务能力: 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 20 19 、 20 2 0 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扫描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 5 )质量保证能力: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 生产厂完善有效的 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 MA 或 C NAS 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 (20 20 -202 1 年 )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每年至少一份;
( 6 )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 20 20 年至 202 2 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 7 )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 8 )其他要求:
① 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 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 . 2 . 2 水泥包件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 3 )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 100 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不接受粉磨站投标;
( 4 )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 20 19 、 20 2 0 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扫描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 5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生产厂完善有效的 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 MA 或 C NAS 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 (20 20 -202 1 年 )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每年至少一份;
( 6 )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 20 20 年至 202 2 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 7 )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 8 )其他要求:
① 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 针对本包件 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 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 202 2 年 9月27日 17时00分。
5.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平台( https:// )注册成为会员,并申请办理 CA 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办理 CA 锁所需资料及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 用户中心 - 下载中心 - 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5.3 通过平台( https:// )首页“交易主体登陆”会员系统,查询拟参与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报名及注册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 用户中心 - 供应商操作手册),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4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及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表 1 物资需求一览表,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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