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卷宗扫描仪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卷宗扫描仪采购
项目编号:
地址:峰峰矿区内
联系方式:柴磊17731080408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供应商须为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扫描仪及防火墙出具的代理商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具有与采购内容相应的经营范围)、银行开户许可证;4、供应商的2014年、2015年、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5、供应商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6、供应商应具有ISO9001:2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7、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制造商提供原件、代理商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8、厂商应具有售后服务体系通过ISO9001认证;9、厂商具备 CMMl L5认证证书; 10、产品应具备ISCCC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11、要求所投产品 web应用防护能力经过国际知名实验室 Nss Labs测试,并获得 recommended推荐级别;(提供 Nss Labs相关测试报告并加盖厂商公章)12、要求所投产品符合公安部第二代防火墙标准(GA/T1177-2014)的要求,并具备权威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提供符合标准的测试告证明并加盖厂商公章)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07月19日 08:30 至 2017年07月2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