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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县茅岭底水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22-09-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涉县茅岭底水库工程监理已由河北省水利厅以关于涉县茅岭底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冀水审[2021]63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涉县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性财政资金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涉县水库投资管理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茅岭底水库位于涉县清漳河一级支流茅岭底沟内,是一座以城镇生活和工业供水为主,兼顾农业灌溉、生态供水、防洪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利枢纽工程。工程主要由大坝、溢洪道、泄洪排沙洞及输水建筑物等组成。设计总库容2321万立方米,最大坝高46米。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及本工程附属工程施工的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工程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全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乙级及以上;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专业资质。(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含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含水工建筑),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人员。(联合体投标的,总监理工程师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4)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全体成员)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截图)。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④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⑤联合体的成员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⑥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⑦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9-20 09:00至2022-09-2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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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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