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聚丙烯酰胺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聚丙烯酰胺使用单位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境内的权属分公司、子公司。其中有东滩煤矿、鲍店煤矿、南屯煤矿、济三煤矿、兴隆庄煤矿、赵楼煤矿、济三煤矿、兴隆庄煤矿、赵楼煤矿。
招标项目名称: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聚丙烯酰胺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DYK2017C134M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的供货地点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境内的权属分公司、子公司。其中有东滩煤矿、鲍店煤矿、南屯煤矿、济三煤矿、兴隆庄煤矿、赵楼煤矿。
招标货物的范围:本次招标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聚丙烯酰胺,预计数量共591吨(招标文件中的数量为暂估数量,最终以实际、有效使用量作为结算数量),包括货物的供货、检验、包装、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税费(税率17%)等所有费用。(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序号 | 产品描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税率 | 备注 |
1 | 阴离子聚丙烯酰胺 分子量 1000万 | KG | 470000 | 17% | 兴隆、济三、鲍店、赵楼、南屯 |
2 | 阴离子聚丙烯酰胺 分子量 800万 | KG | 80000 | 17% | 东滩 |
3 | 聚丙烯酰胺 非离子 分子量 1000万 | KG | 36000 | 17% | 济三 |
4 | 阳离子聚丙烯酰胺 分子量 800万 离子度40 | KG | 5000 | 17% | 杨村、南屯 |
注:招标数量预计是一年的需求量,中标后签一年框架合同,按实际用量结算 |
试用要求:投标人中标后需到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兴隆、东滩、鲍店、南屯、赵楼、济三做水样药剂试验,连续试用时间5-7个工作日,试用合格,并出具供方、使用方签字认可的试用合格报告后方可签订正式买卖合同,试用消耗的药剂计入成交数量;若试用不合格(以使用方出具的试用不合格报告为准),中标人的中标资格自动取消、中标通知书自动作废,试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
中标候选人数量及供货份额分配原则:拟推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中标候选人数量3个,第一中标人和第二中标人按照60%、40%的比例分配供货数量,第三中标候选人只予以公示,不发中标通知书,作为备选中标人。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根据月度计划分批次供货。中标人接招标人通知后30日内交清全部月度计划货物。
交货方式:落地交货。
运输方式:汽运公路运输,公路运输过程中费用及损失等由出卖人承担,卸货费等包含在投标报价的单价中。
交货地点: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境内的权属分公司、子公司。其中有东滩煤矿、鲍店煤矿、南屯煤矿、济三煤矿、兴隆庄煤矿、赵楼煤矿。
三、电子平台注册
本项目通过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需携带资料请详见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生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
2、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
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具有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证书(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必须具有县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检验项目合格的检验报告,并附在投标文件中,报告原件于签订合同时校验。
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中间商、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不少于三份聚丙烯酰胺销售业绩,且在使用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加盖单位公章的合同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业绩明材料的合同扫描件,引起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和运行时间等资料。招标人保留查验同原件的权利。
五、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成功注册成为正式用户后,按下列要求可以获取招标文件::
1、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电汇凭证通过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3、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 2017年 07 月 19 日 08: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 2017年 07 月 24 日 18:00
4、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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