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年9月20日 1.招标条件 受委托,对镇海炼化开工空气加热炉2套【镇海基地二期项目丙烯腈装置1271】所需开工空气加热炉2套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20921-2101-12136-B1 2.项目内容:镇海炼化开工空气加热炉2套【镇海基地二期项目丙烯腈装置127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开工空气加热炉F-1201A/B | 2.00 | 套 | 包1-开工空气加热炉包 | |||||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应是己证实应用的成熟设备。投标人近10年(2011年至2020年)至少有1套丙烯腈开工加热炉或催化裂化辅助燃烧室,壳体直径≥2.5米,燃烧器负荷15MW及以上的整体设计、制造和供货业绩。投标人必须提供设备及配套附件的相关证明,证明文件需同时提供技术附件、合同和对应发票复印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用户名称、规格型号参数、性能指标、工况条件、签订日期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技术附件、合同、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文件不清晰或未提供齐全均视为无效证明。 3.1.7 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 3.1.8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足应用要求。投标人承诺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3.1.9 投标人承诺:开工加热炉应适合于规定的操作条件,设计和制造寿命不少于20年,连续稳定运行4年。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规格应在卖方的设计和制造经验范围内,井且经验证明在相同的使用场合下使用是可靠的。 3.1.10 投标人承诺:在设计、制造、安装等过程应严格执行并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1.11 中国国家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D 级或以上资质 3.1.12 投标人(供货商)按分包商清单执行,如选用分包商清单以外的分包商,须在开标前提出书面澄清,并经买方同意。投标人(供货商)不得转包、分包全部或部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8月31日 8:00至2022年9月12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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