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深泽县城市基础设施地下综合管廊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深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深行审投资审字[2022]52号文件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深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深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北环路(西环路至安新公路)和西环路北段(振兴路至北环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内容,并配合甲方完成设计手续及施工等相关手续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已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资质要求的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为新成立公司(指2022年1月以后成立)的,应提供于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联合体投标的仅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审计报告) 3.1.3业绩要求:设计业绩要求:/;施工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有以上不良记录将按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后查询结果为准)。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 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施工单位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投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施工单位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3.1.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及冀建建市【2020】68 号河北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投标人提供虚假电子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 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 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9-22 09:00:00 至 2022-10-17 09: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同时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和平台(http://www.hebztb.com,以下简称招标通)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