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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勘公司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梅花井煤矿二分区(+650m以深)地质补充勘探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19-09-20
地勘公司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梅花井煤矿二分区(+650m以深)地质补充勘探工程公开招标
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地勘公司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梅花井煤矿二分区(+650m以深)地质补充勘探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190106398,招标人为神华地质勘查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第6标段:煤质及岩样、水质化验。

表1-2第6标段工程量明细表

工业分析

有害元素

微量

元素

放射性化验

工程量

1530

1530

1530

1530

1530

720

765

135

360

360

1170

1170

1170

1170

1170

1170

1170

1170

765

765

45

75

75

75

75

75

75

75

405

120

50

765

4

待定

待定

待定


备注:计划工期

1)第1标段:中标单位须在接到甲方进场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进场,在12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野外施工任务;第2-5标段:中标单位须在接到甲方进场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进场,四个标段均在12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野外施工任务;第6标段:中标单位须在样品取走后20日历天内出化验成果,提交电子版化验报告,在取走最后一批样品后20个日历天内提交全部纸质化验报告。第7标段:中标单位须在接到甲方进场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进场。单孔测井完毕后现场提交测井原始数据及煤岩层、测斜成果,7日内提交测井综合曲线图,测井解释成果图,岩性解释成果表,测斜成果表等甲方要求的相关资料纸质版及电子版;全部测井完成后20日内,向甲方提交测井成果报告。

2)建设地点:梅花井井田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东部地区,行政区划隶属灵武市宁东镇。

3)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第1标段:437.3100万元;第2标段:577.4455万元;第3标段:539.6185万元;第4标段:592.3895万元;第5标段:532.8470万元;第6标段:115.9130万元;第7标段:114.14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复印件)。

(1)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或实验室认可证书;(证书复印件)

(2)项目经理:化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复印件)

项目技术负责人:化验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复印件)

(3)业绩要求:近2016年至今年完成化验类工程项目5项及以上,且单笔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应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及盖章签字页)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单位与工程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与该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投标人业务系统”,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09月21日 08时30分至2019年09月27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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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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