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1项目概况、招标采购范围
1.1.1项目概况谢列克风电场位于哈萨克斯坦东南部的卡普恰盖市,在卡普恰盖湖的东侧,场址介于东经78°34'~78°44'、北纬43°35'~43°42'之间,距离阿拉木图市150km,距离霍尔果斯口岸约212km。场址毗邻“谢列克-努尔雷-雄日-科克塔尔边界”的州级公路,交通条件较好。根据1:500万哈萨克斯坦地震区划图,场址区域内50年超越概率5%的地震基本烈度为Ⅸ度,区域构造稳定性差。
谢列克风电场业主为七河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装机规模60MW,场址总面积约319.25公顷,平均海拔高度约570m。谢列克风电场拟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以1回110kV输电线路送出至谢列克220kV变电站110kV预留间隔,送出线路长度约为47.5km。另外进入风电场场区需跨越中哈输气管线,需新建跨线桥梁。
1.1.2招标范围
哈萨克斯坦谢列克60MW风电项目综合自动化系统及故障录波系统设备采购的设计、制造、设计联络、出厂验收、出厂前的试验、包装、发运、国内运输、交货、工地现场开箱交接、指导安装、参加安装阶段质量检查、现场试验、试运行和验收、培训、技术资料和协调等服务。
1.2供货时间、地点
交货时间: 2020年3月10日;交货地点:霍尔果斯口岸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1.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制造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服务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壹千万元;具有综合自动化系统的设计制造能力的制造商。
2) 投标人生产场地、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应能满足110kV升压站综合自动化系统的制造技术规范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3年-2017年)应具有已投运电厂或变电站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用户联系方式);
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6、2017、2018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
5) 投标人及其分包人、外购(外协)人必须通过ISO9000族质量认证并在竞标响应文件中提交有效认证书复印件。
6) 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标的竞标。
7) 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的投标;
8) 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竞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竞标法实施条例》禁止竞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