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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临武乡村振兴物流集散中心(B型保税物流中心)一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O)总承包工程塔式起重机租赁招标公告
2022-09-29
发布时间:2022-09-29 作者: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湖南临武乡村振兴物流集散中心(B型保税物流中心)一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O)总承包工程塔式起重机租赁招标公告

依据已批复的集中采购计划,通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拟对湖南临武乡村振兴物流集散中心(B 型保税物流中心)一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O)总承包工程施工所需的塔式起重机租赁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与。

1.招标编号:THDE-202214-1-ZB01

2.项目名称:湖南临武乡村振兴物流集散中心(B 型保税物流中心)一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O)总承包工程塔式起重机租赁

3.招 标 人:通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4.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4.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郴州市临武县,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综合服务区、B型保税区、物流区三个部分。湖南临武乡村振兴物流集散中心(B型保税物流中心)一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O)总承包工程位于临武高速公路出口处的临武县工业园,园区内交通便利,整个场地总用地面积889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9655.54平方米,为二类工业用地,整个红线呈不规则正方形,东西最宽约 254米,南北最长约 430 米。地势东高西低,南高北低,基地内现状无建、构筑物。

4.2招标内容

本次公开招标租赁的机械为湖南临武乡村振兴物流集散中心(B 型保税物流中心)一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O)总承包工程施工所需的塔式起重机及施工升降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规范及招标内容。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租赁商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有相关的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2租赁商应拥有本项目所需设备或提供能满足本项目所需设备的资源清单。

5.3租赁商自身应具有拟出租机械相应的安装拆卸资质和能力,或提供与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的委托协议等证明文件。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9 月 29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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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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