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编号:2022-HW-GK-QDJT-1847/01
发标日期:2022年09月29日
受 福建中闽物流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福建新能源下属中闽物流LNG运输车辆轮胎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 货物名称: | 福建新能源下属中闽物流LNG运输车辆轮胎采购(重新招标) |
| 交货期: | 详见项目概况 |
| 数量: | 本次拟采购2年轮胎需求量,预估总采购数量为2252条 |
| 交货地点: | 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马厂村中闽物流槽车基地周边5公里(交通距离)范围内的授权维修服务点。 |
| 项目概况: | 为满足福建中闽物流有限公司LNG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轮胎更换需求,拟采购牵引车导向轮、驱动轮、半挂槽车用轮胎。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轮胎。 主要技术规格:本次采购共涉及以下五种轮胎型号:12R22.5块纹(驱动纹)、12R22.5直纹、11R22.5直纹、295/80R22.5 块纹(驱动纹)、295/80R22.5直纹。 数量:本次拟采购2年轮胎需求量,预估总采购数量为2252条,本采购量为预估,实际采购数量以合同执行期间招标人发出的派修单为准。 交货期:招标人发出派修单且车辆到达授权维修服务点后2小时内完成轮胎更换、维修。 |
| 项目所在地: | 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马厂村中闽物流槽车基地周边5公里(交通距离)范围内的授权维修服务点。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资格要求: |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3.2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1)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提供该货物的合法唯一正式授权; (2)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将被授权的货物再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同时参与投标,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3.3投标货物专项要求:投标货物必须具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且证书可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 3.4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3.5投标人业绩要求: (1)供货业绩时间要求: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业绩时间以到货验收时间为准。 (2)供货业绩数量要求:不少于2项重型半挂牵引车或重型罐式半挂车轮胎供货业绩,且所提供的全部业绩合同累计供货数量不少于800条。 (3)供货业绩提供材料要求:合同首页及签署页、供货信息、到货验收时间及验收证明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6投标人需具备合格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符合ISO9001标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符合OHSAS18001/ISO45001标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符合ISO14001标准),证书可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货物制造商的上述证书。 3.7信誉等要求: 1)下列任何情形出现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a)投标人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b)投标人被招标人所属单位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c)投标人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d)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e)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f)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授权代表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便于投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放入投标文件;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招标文件资质和业绩要求 (1)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资质需要在评标阶段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查询结果证明但未查询到的,可以澄清。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要求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投标文件为准。 |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2年09月29日到2022年10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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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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