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WZ20190912-2111-13335-B1
2.项目内容:武汉乙烯改造项目02702-02DD-PC-PS01-1029-A静电消除器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查验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3.供货商应是自主研发的产品制造商,供货商所提供的产品应为自己的专利产品,供货商近5年在国内应至少有两套以上生产能力不低于30万吨/年聚烯烃装置的静电消除系统应用业绩,且每套静电消除系统所包含的静电消除/监测器数量应不低于15台。并提供业绩表、合同、用户证明文件。 4.静电消除器技术指标: 正负离子流调节范围0~±300μA ;消电效率90%以上或消电后荷质比绝对值≤0.3μC/kg 5.静电监测器技术指标:测量范围-12μC/kg~+12μC/kg;静电识别率0.01μC/kg;测量法拉第筒应安装在管道侧壁外,不能直接置入管道内部以避免造成测量不准和可能诱发火花放电而危害装置安全。 6.供货商在质量体系、健康安全体系、环境体系等方面应已经通过相关部门认证为合格产品制造商,供货商应有固定的生产场地和加工设备。 7.供货范围应不少于规格书02702-02BD-121600PE-DS08-9001中所规定。 8.投标商须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同时,为重要设备材料提供外购原材料和外协件的分供方也应当完成信用认证。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9月24日8:00时至2019年9月30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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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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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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