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区分公司客服中心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BPOST-FW-2022046)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2、采购内容:
(一)本项目共1个合同包,总预估采购金额91.46万元/2年。
合同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报价要求(元) | 权重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万元/2年) |
合同包1 | 镇海区分公司客服业务外包 | 一、负责分公司寄递事业部业务主动客服; 1、根据甲方提供的作业机构号或大客户号,每日导出相应机构号下协议客户的发件明细,进行主动查询,查询工作包含不限于重量核实,收寄时间,物流延误,投递延误,收寄不规范,核实签收等; 2、通过QQ/微信/邮件等多渠道满足发件客户的查询/改址撤单/申诉/赔偿需求(联系方式由甲方经营端支撑提供),严禁发生:客户查件超时未响应、查件回复内容敷衍不规范、回复话术不规范、与客户发生言语争吵等; 3、日常与客户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发现各类邮件经转异常,第一时间进行客服补救,并将发现的问题和业务信息及时汇报甲方客服主管,传达至经营端; 二、负责分公司寄递事业部在线客服:根据上级公司安排的在线客服工作上线时间表(实际按上级工作要求,一般作业时间跨度;8:50-21:00),合理安排班务,确保在线客服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接通率和满意率达标;日均:150件。 三、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客服相关工作的落实执行,如采购人对外包工作内容进行调整,需无条件配合。 四、人员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 五、基本技能:(1)基本熟悉宁波区域(2)熟练操作电脑(3)有语言组织和沟通能力。 | 主动客服: 10000(含)以下<0.0460/件 10001(含)-16000<0.0431/件 16001(含)-22000<0.0418/件 22001(含)-28000<0.0411/件 28001(含)及以上<0.0406/件 在线客服:<1.5873/件 | 10000(含)以下:5% 10001(含)-16000:5% 16001(含)-22000:10% 22001(含)-28000:35% 28001(含)及以上:40% 在线客服:5% | 91.46 |
(二)服务期限:2年。
(三)取数依据:主动客服处理量在新一代系统中取数,在线客服省市分公司报表数据进行取数。
(四)服务地址:镇海区骆驼街道通园北路455号中国邮政邮件处理中心。
(五)报价: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税费、人工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报价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
(六)工作时间:主动客服:每日上午8:00至下午17:00,旺季期间上午8:00至晚上20:00。如遇淘宝节、电商节、双十一、双十二等突发上量等特殊时期,下班时间延长至当日工单全部处理完毕。在线客服按照规定上线时间实时到岗。
(七)现场踏勘:
本项目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后,组织二天时间安排潜在供应商进行现场踏勘。不参加采购人组织的现场踏勘的(现场核实签字为准),供应商将被取消应答资格。
3、需求部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区分公司。
4、供应商资格条件:
4.1、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4.2、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3、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分公司应答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4.4、2020年以来,从事客服服务项目经历的,具备至少一家成功案例(提供相应业绩合同的复印件)。
4.5、应答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6、应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7、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4.8、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4.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 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应答人:请于2022年10月09日09时00分至2022年10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获取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如下:(1)未在该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人,请先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通过线上方式自行获取磋商文件,已在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应答人,可直接登录平台获取磋商文件;(2)磋商文件获取步骤:首先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详细阅读,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录、CA办理、平台相关应用的安装使用),然后查找对应项目-磋商人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标书购买-确认标书费-应答人下载磋商文件)。CA办理请根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的要求完成。平台服务电话:400-080-9508(周一-周五9:00-17:00),CA服务电话:400-7888-550。
5.2磋商文件售卖费用: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对首轮已购买标书的供应商,本项目二轮公开采购时不再另行收取文件费)。应答人将标书费存入采购人账户并取得汇款或缴款凭证,交采购人,作为标书费已缴款凭证(缴款备注:项目编号:NBPOST-FW-2022046-应答人名称-标书费)。
5.3注册成功的潜在应答人,请务必在磋商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磋商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磋商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答人承担。
5.4购买磋商文件统一开具宁波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应答人购买磋商文件后,由采购人确认生成电子发票,生成后发票将推送至应答人所留的联系人邮箱,请应答人注意查收。
5.5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提供: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投标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标书费现金缴款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含联行号信息);
(5)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磋商文件的递交
6.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电子版与纸质版磋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10月17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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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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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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