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年9月24日
招标编号:开行闽集采[2019]20号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国家开发银行福建分行企业文化宣传片采购项目
2、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3、项目概述:为进一步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用好用足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提出的“榕树精神”,探索凝练福建开行人文化基因,激发新时代分行员工积极投身开发性金融事业,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浓郁氛围,以选择一家专业公司为分行制作专题宣传片。
4、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 通用条件证明文件:
(1)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也可仅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足以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
(2)供应商出具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承诺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供应商未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的,应出具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的信用记录截图,或者相关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出具相关声明(原件加盖公章),承诺未与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同时参加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并且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承诺不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2 特定条件证明文件:
(1)供应商应具备3年以上宣传片或时政视频片拍摄经验,同时具有为福建各地市政府和省直机关(含事业单位)、省属企业、央属企业、中央驻闽机构及其下设单位、分支机构、子公司或金融同业总部及其省级、市级分支机构的宣传片或时政视频片拍摄制作经验。同时需提供1份能够证明以上拍摄经验的合同证明文件材料。
(2)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备专门项目实施团队,核心团队成员需具有良好服务能力、沟通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并具有3年以上从业经验,并提供包括不限于劳动合同、介绍信等证明材料。
5、招标文件购买:
(1)发售时间:2019年9月25日至2019年10月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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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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