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南院耿镇镇风电场已由五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电建(五台县)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风电功率预测系统设备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由招标人指定的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耿镇镇风电场位于山西省五台县境内,地处北纬38°32′18”~38°45′38”,东经113°21′41”~113°46′47”之间,场址距五台县公路里程约51.0km。场区对外交通较为便利,距离忻阜高速S46耿镇出口及省道S310公路里程约20km。风电场由东北-西南走向的山脊组成,场区面积约43km2,有效山脊长度约17.3km,场内海拔高度在1650m~1980m之间。风电场工程拟设计安装50台2MW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规模为100MW。2.2 招标范围
卖方应提供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所必须的硬件、软件和各项服务,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 风电功率预测系统设备包括:软件平台、数据处理服务器、功率预测服务器、预测工作站、机柜、通信及二次安全防护装置、测风塔等及辅助设施的设计、制造、试验、供货,以及这些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参加验收、投运及售后服务等。
(2) 风电功率预测系统的设计联络会、工厂试验及验收(FAT)、设备包装、运输、现场安装调试和投运、现场试验及验收(SAT)、对买方技术人员的培训、质保期系统的升级维护等。
(3) 提供满足设备安装、运行、维护、试验所必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
(4) 按按规范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图纸、安装使用说明书、技术资料、试验资料等,主要包括:提供系统设备设计说明书及制造方面的说明;提供国家或电力行业级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以便确认供货设备能否满足所有的性能要求;提供设备安装、使用的说明书;提供试验和检验的标准,包括试验报告和试验数据;提供设备管理和运行所需有关资料;提供图纸,制造和质量保证过程的一览表以及标书规定的其他资料。
(5) 接受买方代表参加工厂试验见证,目睹和验收试验,并提供与买方在工程设计、目睹试验、验收、买方人员技术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6) 如标准、规范与本规范的条文有明显的冲突,则卖方应在制造设备前,用书面形式将冲突和解决办法告知买方,并经买方确认后,才能进行设备制造。
(7) 在更换所用的准则、标准、规程或修改设备技术数据时,卖方有责任接受买方的选择。
(8) 如标准、规范与本规范的条文有明显的冲突,则卖方应在制造设备前,用书面形式将冲突和解决办法告知买方,并经买方确认后,才能进行设备制造;
(9) 负责测风塔施工、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及现场服务,测风塔至附近最近风电机组光纤终端盒之间的光缆敷设、接线安装调试及现场服务。
(10) 负责和山西电网公司风电功率预测主站间联合调试,并通过国家监管部门和电网公司的验收。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3 交货时间、地点
3.1 交货时间
2019年11月30日开始供货,具体交货日期、批次、数量、地点根据买方书面通知确定,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交货和提供服务。3.2 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山西省五台县耿镇镇风电场工地现场买方指定位置(车板交货)。上述具体交货日期、批次、数量、地点根据买方书面通知确定,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交货和提供服务。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厂商,注册资本金一千万人民币及以上,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2)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 投标货物要满足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的要求,近三年具备与本工程运行条件相当或更严格的工况下五个及以上同类运行业绩,并具有经过电力行业相关部门验收的山区风电场冰冻环境下成功应用经验。
(4) 风功率预测系统软件须具有软件著作权,并拥有软件产品登记书。
(5) 风电功率预测系统应具有国家权威机构出具风电功率预测系统的验收报告。
(6) 具有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提供有效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7)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内财务状况未连续两年亏损(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