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银光聚银化工有限公司甘肃银光聚银化工有限公司PVC厂含汞废液源头减排项目盐酸深度脱析装置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银光聚银化工有限公司PVC厂含汞废液源头减排项目盐酸深度脱析装置总承包已由甘肃银光聚银化工有限公司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肃银光聚银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甘肃银光聚银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甘肃银光聚银化工有限公司PVC厂含汞废液源头减排项目盐酸深度脱析装置总承包; 2.工程规模:甘肃银光聚银化工有限公司PVC厂含汞废液源头减排项目-盐酸深度脱析装置,设计盐酸处理量10000t/年。采用氯化钙法解析为主工艺(18-21%的盐酸经过脱析后废水中氯化氢含量1%以下,氯化氢气体纯度≥99.9%,冷凝后含水≤600ppm,全部回用)。 3.招标范围:聚银公司PVC厂南北转化西侧新建一套盐酸深度脱析装置,盐酸处理量10000t/a(1.25t/h),主工艺为氯化钙法解析法,其余配套工艺由投标方确定,实行EPC总包工程。PVC厂含汞废液源头减排项目盐酸深度脱析装置系统工艺EPC工程,投标方将提供该项目系统内所有的工艺、构建筑物、厂房、土建、系统连接管道、阀门、附件、仪表、暖通、电气、水处理设备就地及远传控制装置、支吊架安装材料、紧固件、连接件等,预留并配合完成所有与外部工艺、管线、控制、电气等接口。具体内容详见第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方的工作范围还包括系统的设计(包括安全设计专篇)、土建及安装、设备、调试及试运转,技术服务等,直至系统移交招标方。 4.质量标准:18-21%的盐酸经过脱析后废水中氯化氢含量1%以下,氯化氢气体纯度≥99.9%,冷凝后含水≤600ppm,若处置过程中涉及有毒有害废气产生,则废气需进行收集处理,符合相关国家环保标准。
2.2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
2.3 工程建设地点:甘肃省白银市甘肃银光聚银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投标人资质: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相应资质,包括: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专业甲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a.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c.投标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经理,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 (4)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 (5)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建设类或石油化工类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业绩要求:(联合体成员)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总承包或成套设备供应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合同需提供主要内容及签章页及签订时间等内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投标人财务要求:财务状况无亏损(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内容和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审计报告正文须经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专用章和审计单位盖章),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附成立以来的上述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并提供近三个月内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3.2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要求:需满足第3条资格要求3.1条要求,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明确权利和义务,联合体成员最多为三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7日 23时00分00秒至2022年10月26日 23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注册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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