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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19川维石化VAE表面活性剂1.4VAE表面活性剂1.4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2019-09-26
发布日期:2019年9月26日
受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对(重招)2019川维石化VAE表面活性剂1.4(公开)所需VAE表面活性剂1.4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90923-1003-13127-B1
2.项目内容:(重招)2019川维石化VAE表面活性剂1.4(公开)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物资数量计量单位备注1VAE装置 其他化工助剂\表面活性剂1.4kg/T24.00吨包1-1 4.交货期和地点:2020年7月31日、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库房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5.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其他资格要求(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1.提供国内同类装置近二年销售或使用业绩(提供试用报告或增值税发票) 2.承诺本企业不存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情况、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进入破产状况。 3.承诺在中标并签署框架协议后,于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保证招标方使用企业的生产需求,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承诺无条件满足企业提出的使用液袋、吨桶、槽车、集装箱等方式配送,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承诺本企业近三年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质量责任事故,无违约情况。 6.承诺本企业近三年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9月20日 14:30至2019年9月27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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