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清原县智慧照明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代理机构编号: 07-07-04D-2019-D-D14141C01)”,项目资金来自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出资比例为采购人出资100%,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清原县智慧照明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所需的服务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应答。
1.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1.1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清原县智慧照明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1.2代理机构编号: 07-07-04D-2019-D-D14141C01。
1.3比选范围: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清原县智慧照明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内容为包括路灯智能控制系统安装服务(含软件平台)及相关安装调试服务,以及整体系统的6年运营及维修服务。
1.4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估(含税)采购金额360万元(项目涉及所有产品及材料均由供应商提供)。
1.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或下次采购结果生效之日止。
1.6 项目实施地点:抚顺。
1.7 份额划分:本项目不划分份额,最终确定一名成交人。
2. 应答人资格要求2.1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2.2应答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3应答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4 应答人企业信用良好,近五年无失信记录(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http://www.court.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截屏,其他网站截图无效);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比选文件的获取3.1 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2019年9月28日9时00分至2019年10月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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