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餐饮服务(食材)
项目编号:[350200]ZS[GK]2019074-1
一医院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采购内容 | 允许进口 | 供货期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1 | 1-1 | 畜禽肉 | 肉类 | 否 | 39个月 | 5269999.80 | 100000 |
2 | 2-1 | 其他农副食品 | 冷冻调理品 | 否 | 39个月 | 2639999.70 | 50000 |
3 | 3-1 | 水果、坚果加工品 | 海鲜、水果、豆制品、鸡蛋、一次性餐具用品、清洁剂等 | 否 | 39个月 | 11960001.30 | 230000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或做出书面声明: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是指最近一期的年报或季报,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是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或者是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份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因新成立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1.5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credit.xm.gov.cn)查询并提供相应的信用记录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87.0000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9月27日 20:00至2019年10月14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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