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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台安县中医院病房楼建设项目及台安县中医院门诊病房楼建设项目增加建设内容(肿瘤治疗中心楼)工程招标公告
2019-09-28
台安县中医院病房楼建设及增加建设内容(肿瘤治疗中心楼)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台安县中医院病房楼建设及增加建设内容(肿瘤治疗中心楼)项目施工(项目名称)已由台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台发改审批【2017】2号、台发改审【2019】5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台安县中医院,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自筹(资金来源),其中中央投资2240万元,自筹资金1704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中央投资56.79%,自筹43.21%,资金落实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台安县振兴路25号。
2.2工程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1371.04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六层。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投资额:3944万元。
2.4本项目_1 标段,共划分1(标段数)标段。
2.5招标范围:土建、装饰、给排水、采暖、电气施工等。
2.6工期要求:2019年10月28日开工至2021年11月26日竣工,计划工期760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报名其他条件:投标人持本企业CA锁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一级建造师临时证书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27日至2019年10月10日,每日上午8:00 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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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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