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移动卸油站装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ZCG2019-36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竞争性磋商公告黑龙江国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的委托,对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移动卸油站装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投标。一、项目名称: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移动卸油站装置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GZCG2019-362三、采购预算:自筹资金752,000.00元四、采购内容:移动卸油装置4台五、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六、供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七、标包划分:本项目共计一个标包八、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一)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二)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三)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近三年(2016年9月起至投标截止之日)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四)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组织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购买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注:如核实潜在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九、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9月29日至2019年10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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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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