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烟草总公司深圳市公司财务会计咨询服务项目(2022-2024)(招标代理机构编号:SZ-17-04A-2022-D-E24089),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深圳市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1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深圳市公司财务会计咨询服务项目(2022-2024)。
2.2招标范围:为了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升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水平,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现拟选定一家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2022年-2024年财务会计咨询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
2.3预算金额:本项目含税预算金额为人民币87.13万元/年,两年合计含税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74.26万元。
2.4服务期:2022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服务合同一年一签)。
2.5服务单位:中国烟草总公司深圳市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区局、公司共十四家单位。包括:中国烟草总公司深圳市公司本部、深圳市烟草福田公司、深圳市烟草罗湖公司、深圳市烟草南山公司、深圳市烟草盐田公司、深圳市烟草宝安公司、深圳市烟草龙岗公司、深圳市烟草光明公司、深圳市烟草坪山公司、深圳市烟草龙华公司、深圳市烟草大鹏新区公司、深圳烟草进出口有限公司、深圳中深烟草贸易中心及深圳市一方盒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6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1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须具有财政部或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处罚/惩戒且执业质量良好,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的网站查询截图);
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该项目授权代表均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无行贿犯罪记录;
3.5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人行业“黑名单”;
3.6投标人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3.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招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3.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4.1请于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3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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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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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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