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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阳市分公司北京路处理中心电梯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2022-10-26

  1.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阳市分公司北京路处理中心电梯改造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阳市分公司北京路处理中心电梯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南阳市卧龙区中州西路719号邮件处理中心院内

  2.3 工程概况:拟在南阳市卧龙区中州西路719号邮件处理中心院内安装客梯1部≥1t,8层8站(有机房)。

  2.4 招标范围:1台客梯的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报验、使用证的办理、质保期内外服务、人员培训、电梯井地坑改造、原电梯拆除等正式交付招标人使用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工期要求(含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的单位;

  3.2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B级及以上许可证(电梯)》(且获准的电梯制造范围涵盖本项目要求的电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B级及以上许可证(电梯)》,或具备新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电梯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就本项目另行授权经销商。

  3.3投标人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该项目的唯一合法授权书,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B级及以上许可证(电梯)》或具备新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安装、修理、改造);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B级及以上许可证(电梯),或具备新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且获准的电梯制造范围涵盖本项目要求的电梯。

  注:(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号)文件要求,对于投标人新版许可证书对于同级别均予认可。)

  3.4投标人须具有2019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业绩合同);

  3.5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6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8其它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出具承诺);②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9投标人需承诺2019年1月1日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承诺);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11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4.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1月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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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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