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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巴陵分公司巴陵石化工艺尾气及中间罐区VOCS治理项目在线激光氧分析仪招标公告
2019-10-06
受委托,对巴陵石化树脂部环氧树脂装置在线激光氧分析仪所需在线激光氧分析仪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巴陵分公司。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91022-3809-13867-B1
2.项目内容:巴陵石化树脂部环氧树脂装置在线激光氧分析仪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物资数量计量单位备注1在线氧分析仪\0-10% 1级 隔爆型 分析仪柜+预处理系统19.00套包1-氧分析仪包号招标企业第1名份额第2名份额B1≥60%不承诺份额4.交货期和地点:2019年12月20日、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巴陵石化公司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除国外品牌在华组装或原装进口产品允许合法授权代理一家投标外,投标人应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否则相关投标将被否决。 3.制造商必须在技术文件中提供所有相关仪表的选型样本和详细技术规格等资料,不得在买方提供的仪表设计规格书上进行修改,否则按无效报价对待。对技术规格书中要求说明的条款必须列项说明,不可用样本代替说明。 4.投标人提供的本标的产品应是成熟、稳定、技术先进的主流产品,经过实际应用考验并能满足标的特性的产品,应在国内石油化工企业具有三家以上使用连续运行三年以上的成功应用业绩30台套以上。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合同复印件及使用方联系方式。 5.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产品的制造工厂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ISO 9001证书复印件。具有IECEX/TUV/exida等认证机构的激光安全认证证书。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10月2日8:00时至2019年10月12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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