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编号:22-CNCCC-GC-GK-2071/01
发标日期:2022年10月27日
受 海洋石油富岛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富岛公司35000立方液氨接收站项目EPC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 工程项目名称: | 富岛公司35000立方液氨接收站项目EPC工程 |
| 竣工期: | 570日历日(19个月),具体要求详见特殊说明。 |
| 项目概况: | 富岛公司35000立方液氨接收站项目计划按照工程总承包(EPC)方式,新增一台35000立方常压双层低温液氨储罐、输送管线及相关设备,储罐的储存介质为液氨,介质温度约-30℃,项目选址在海南省东方市富岛公司化肥二期原二氧化碳可降解塑料装置区。 |
| 项目所在地: | 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园区三路海洋石油富岛有限公司 |
| 招标范围: | 富岛公司35000立方液氨接收站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方式,EPC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探、基础设计、详细设计、三通一平、采办、制造、安装、调试、单体试车、联动试车、合规性申报等内容,并提供项目建设所需的劳动力、材料设备、机械、器具、运输以及相关服务等。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出资比例: | 100% |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生产能力[工程功能、相邻工程简况与衔接、相关服务简况与工作界面]:不适用 | |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资质等级:投标人须同时具有:(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和(2)具有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须具有已竣工的国内单套容量5000立方及以上的低温(不高于-30℃)储罐EPC工程总包业绩。 投标人须按格式填写业绩表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EPC总包合同和竣工证明材料(竣工结算证明或完工验收证明文件或完工验收结算证明或单项工程验收结算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方名称、竣工时间、项目名称、工程内容、罐体容积、存储温度等,否则为无效业绩。 项目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需具备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开标时无在建项目职务,并需承诺项目施工期间无其他在建项目职务;提供承诺书、一建注册证书、连续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2、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均需具备高级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提供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连续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3、安全管理负责人(即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C证,提供证书扫描件、连续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财务报表: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19-2021年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2年10月27日到2022年11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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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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