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WZ20191011-3809-13903-B1
2.项目内容:(重招)扬子石化芳烃厂、炼油厂VOCs治理(增设尾气处理设施)项目废气爆炸限LEL检测仪-D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卖方必须保证供货仪表整体完整性,可靠性及适用性。 2.提供的所有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836的要求,证明文件随报价一起提供。 3.测量原理:火焰温度(Flame Temperature)原理直接测量%LEL(%LFL)数值;测量室响应:T90小于1S;测量精度:正负3%满量程测量重复性:小于测量范围的1%。 4.随报价应提供所选用仪表的外形尺寸图、重量及产品样本,以便确认。产品样本应为官方发布的正式样本。投标产品必须为在样本中有明确资料的成熟产品。 5.废气爆炸限FTA LEL分析仪必须有至少2套以上在国内石油石化领域同类装置中应用,并成功运行2年以上的使用业绩,业绩应提供合同复印件并携带原件备查。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10月7日8:00时至2019年10月13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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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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