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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国联通广东佛山纪检谈话室、人力档案室及机要保密室改造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19-10-08

2019年中国联通广东佛山纪检谈话室、人力档案室及机要保密室改造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为2019年中国联通广东佛山纪检谈话室、人力档案室及机要保密室改造建设项目 (采购编号:FS-Z-WZ-19-1100/代理机构编号:ZYT-FSLT-2019050),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代理机构为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前来参加本次谈判。

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内容:本项目拟通过公开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取1家中选单位,根据公司总体要求,在原有区域功能前提下,增设纪检谈话室、人力档案室及机要保密室功能室,现对纪检谈话室、人力档案室及机要保密室改造项目的设备及施工安装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实施范围如下:

(1)纪检谈话室:监控系统、全皮软包办公椅等;

(2)人力档案室:监控系统、110报警系统、办公桌椅、文件柜、温度和湿度监控器、视频报警终端、铝合金梯等;

(3)机要保密室:监控系统、110报警系统等。  

1.2预计标的额:人民币8.67万元(不含税);

1.3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具体以实际签定的合同为准)

1.4  服务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文华中路13号;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资质条件:

2.1.1应答人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 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2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外币,按发生(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计算为等值人民币);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注册资本)或事业单位在线系统(显示开办资金)最新查询结果的截屏打印件;请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2.1.2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或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提供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复印件或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等有效证明文件,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一份以往开具的任意项目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2.1.3供应商需为“监控系统设备”产品的制造商或为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若为代理商的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原厂供货证明文件及制造商售后承诺书。无法提供原厂授权证明文件或者同一原厂就同一型号产品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均视为无效应答。同一制造商的产品若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应答的,则只接受制造商为有效应答。

2.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2016年1月1日至今1个相关同类项目业绩(监控系统设备),具体要求如下:  

1)非框架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甲方盖章的订单生效时间为准(如订单未盖章或非公司级章的须提供甲方(公司或部门)盖章的情况说明);

2)非框架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及合同金额页等);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及合同采购内容页等)及甲方盖章的订单的复印件(公司或部门)盖章的情况说明);

3)未区分同类业绩和非同类业绩的不纳入统计范围;证明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采购内容、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2.4其他要求:

2.4.1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2.4.2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单位和咨询公司及其附属机构等有任何关联。

2.4.3供应商必须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

2.4.4信誉要求及廉洁诚信要求:供应商无被责令停业、无被暂停或取消谈判资格状况、2016年1月1日至今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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