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 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现对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及涉税事项服务-2022年至2024年等(招标编号:FZXM-CG招(2022)036号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 招标主要内容:
说明:(1)投标人必须对上述项目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本项目由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招标,实际采购人为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厦门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龙岩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龙岩金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福建鑫叶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11家子公司。中标后,应分别与上述实际采购人签订合同,其中鑫叶公司下属子公司由鑫叶公司统签。(3)本合同服务期限分三个服务周期:第一个服务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为止;第二个服务周期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第三个服务周期为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4)合同期内,实际采购人分三个服务周期对中标人的服务及成果进行评价,若评价不合格的,实际采购人有权立刻终止服务委托关系,实际采购人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 |
2.本次招标,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有效投标人,凡是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可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3.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3若投标人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4投标人应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一份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5其它 :投标人应提供其所在地区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企业股权结构情况及企业高管人员(如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监事,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含信息查询网页网址)。
3.6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或分包。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基本资格证明材料如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11 月 3日~2022年 11月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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