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福建省白马船厂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光伏单晶组件采购重新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2年福建省白马船厂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光伏单晶组件采购重新招标项目】,(招标编号:【FJZT-2022-11085】),招标人为【福建省邮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福建省白马船厂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位于福安市白马船厂厂区内,本光伏工程总安装容量约为5.994MWp。光伏组件分别安装于福建省白马船厂厂区内14栋建筑屋面上,屋面面积约为44356.6m2,结构形式为彩钢瓦屋面、混凝土平屋面及弧形混凝土屋面。本光伏工程所发电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开发模式,以1回10kV电缆线路接至厂区2#变电所的10kV母线,最终以接入系统批文为准。
1.2招标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瓦) |
1 | 单晶组件(含MC4接头) | 5994450 |
(1)预估规模:【11629233】元(含税)
(2)技术要求:以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3)★保修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年。
(4)★交付期:合同签订并付清该批次货款后,5个工作日内交货。
(5)交货地点:福建省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单价限价,最高投标单价限价为【1.94】元/瓦(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单价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起,月日以投标递交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起,月日以投标递交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起,月日以投标递交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0月31日16时00分至2022年11月0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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