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14局三公司沣河综合治理Ⅱ期项目、17局二公司御鉴太白项目、18局隧道公司引汉济渭二期工程南干线白鹿塬隧洞项目(钢材、水电安装材料、防水材料、水泥)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XAJC-2022-94
1. 招标条件
1.1本次招标项目中国铁建14局三公司沣河综合治理Ⅱ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陕西省西咸新区管委会同意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下简称"PPP")模式实施陕西省西威新区沣河综合治理Ⅱ期(西汉高速-G310国道段)项目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建设单位为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土地储备中心,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西咸新区沣河综合治理Ⅱ期项目经理部,该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次招标项目中国铁建17局二公司御鉴太白项目(项目名称)由陕西太白山旅游区规划建设局以T2022002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陕西沣绿之源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御鉴太白项目经理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电安装材料、防水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3本次招标项目中国铁建18局隧道公司引汉济渭二期工程南干线白鹿塬隧洞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陕西省水利厅以陕水建发[2021]3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省财政资金及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建设单位为陕西省引汉济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引汉济渭二期工程南干线白鹿塬隧洞项目经理部,该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西咸新区沣河综合治理II期工程治理范围上起西汉高速桥,下止G310国道桥,右岸改建堤防长度为7.877km。本次综合治理工程将沣河防洪工程建设、水面景观建设、及低碳交通工程相结合,以防洪工程为主兼顾景观、交通、休闲、娱乐、文化等多种功能,是集“水、岸、滩、堤、路、景”于一体的综合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主体防洪工程、园林景观工程、水面景观工程3大部分。
2.1.2御鉴·太白一期工程项目,位于陕西省宝鸡市眉县。合同金额1亿元,合同工期500日历天,开工日期2022年3月30日,竣工日期2023年8月13日。工程总建筑面积为32877.15㎡,以叠拼和洋房为主,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1393.56㎡,地下建筑面积为11483.59㎡。本项目建设共计12栋楼,其中1#楼为4层营销中心,2#、3#、4#、6#、9#、10#楼为4层两单元叠拼,5#、7#、8#楼为4层三单元叠拼,11#楼为7层四单元洋房,配套老年人活动室、公共厕所、物业用房,12#楼为7层五单元洋房。
2.1.3引汉济渭二期工程南干线白鹿塬隧洞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和灞桥区境内。合同金额3.167亿元,合同工期52个月,开工日期2021年8月,竣工日期2025年11月。南干线白鹿塬隧洞段(南 90+994~南 100+382,长约 9.388km)开挖掘进、支护、管片铺设、衬砌、灌浆等,29#支洞(长约 2.23km)开挖、衬砌、灌浆等,灞河分水口的开挖、混凝土浇筑,灞河退水开挖、管道铺设,工程附属的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安装等。该项目主要承担三原油库汽柴油供应及省外销售任务。专用线线路正线全长8.607km,共分布车站2 处,其中接轨站1处,为咸铜线独李村站,终点站为三原油库站。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钢材包件(适用于14局沣河综合治理项目)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钢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至少1份,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19-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合格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1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招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参与响应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产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②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③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④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4.2.2水电安装材料包件(适用于17局御鉴太白项目)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物资生产能力,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或出厂合格证至少一份;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水电安装材料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参与响应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②业主限定品牌见附件2。
4.2.3防水材料包件(适用于17局御鉴太白项目)
(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投标物资生产能力,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19-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合格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招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参与响应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②业主限定品牌见附件2。
4.2.4水泥包件(适用于18局引汉济渭二期白鹿塬隧洞项目)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不接受粉磨站投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至少1份,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0-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合格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招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参与响应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产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②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③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④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网址:ecm.crcc.cn)进行注册登记后,在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完善信息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用户中心-操作指南-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11月7日12:00至 2022年11月15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账号密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包件)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凡参与此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于开标之日前在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注册并审核通过,否则不能参与此次采购活动。
5.2 本次招标文件一包一投。招标文件由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西安中心组织售卖,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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