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江苏发电有限公司生产调度管控中心优化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WEME-SHJS-202210GC-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江苏发电有限公司生产调度管控中心优化建设项目已获批,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大唐江苏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唐江苏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厂站
2.2项目概况:大唐江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公司)目前下辖燃煤企业4家,容量5284MW,燃机企业4家,容量1961.6MW,新能源企业3家,容量657.62MW。为进一步利用信息技术提升江苏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竞争力,提高新能源企业劳动生产率,依据《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区域新能源生产管理模式建设指导意见(试行)》(大唐集团生〔2022〕3号),启动“生产调度管控中心优化建设”项目。拟将现江苏公司生产经营管
控中心、新能源分公司两个区域集控中心及滨海公司集控中心优化整合,地点设在江苏公司综合调度楼19楼,实现对所属燃煤、燃机企业生产信息的实时监测,对所属新能源企业远程集中监控,全方位掌控江苏公司整体安全生产状况。
2.3计划工期:在项目启动后一个月内完成主要设备安装,2个月内完成全部安装和调试,4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是进行生产调度管控中心优化建设,将目前江苏公司生产经营管控中心、新能源公司两个区域集控中心及滨海公司集控中心整合为一个中心,实现对燃煤、燃机企业监视与管理;风电、光伏的统一调度与管控。项目范围包括如下内容:将目前江苏公司生产经营管控中心、新能源公司两个区域集控中心及滨海公司集控中心整合为一个中心,名称为“生产调度管控中心”,地点设在江苏公司综合调度楼19楼;将燃煤、燃机现场实时数据、视频监控信号等送至生产调度管控中心,具备智能预警、自动生产报表、工况管理、节能监测与分析、环保监测与分析、对标管理、应急指挥等功能;将风电和光伏场站实时数据全部接入生产调度管控中心,实现对风电、光伏设备运行情况的监视,具备生产调度、远程操作、自动报警、报表分析、统计分析、统计指标监控、风电故障预警、风电效能分析等功能,新建管控中心系统同时具有生产管理功能。目前接入新能源数据已经按照集团标准上传集团大数据平台,建设过程中应保证数据上传传输连续性、不得出现数据中断现象,同时应保证历史数据迁移至生产调度管控中心,严禁历史数据丢失。生产调度管控中心整合完成两个月后,新能源各场站运行监控职能全部转由生产调度管控中心承接;生产调度管控中心
负责在线监控新能源场站生产运行数据,承担运行分析、技术管理、报表统计等职能,具有接收调度命令、组织倒闸操作等功能;新能源企业各场站承担就地倒闸操作、定期工作、安措执行、消缺、现场事故处理、检修、技术改造等职能;吕四光伏由吕四港公司自主开展运维、检修工作,后续江苏公司所属各燃煤、燃机企业开发的新能源项目均借鉴吕四港公司模式开展新能源场站相应运维、检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时间和经营范围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时间和经营范围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投标人近6年内(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3个及以上独立承担的新能源集控系统建设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盖章页、验收报告)和2个及以上独立承担的火电厂生产管控平台建设业绩(200MW级燃机或300MW级煤机及以上机组的成功案例,须提供合同首页盖章页、验收报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在近6年(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担任2个及以上新能源集控建设或火电厂生产管控平台建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项目经理须具备中级职称或PMP项目经理证书资质。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签订盖章版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和各方权利及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可为管控平台建设部分承包人或者为新能源集控平台建设部分承包人,电力专线建设部分承包人不能为联合体牵头人;各联合体成员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联合体成员不允许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如管控平台建设部分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则:
3.4.1.1联合体牵头人近6年内(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2个及以上独立承担的火力发电厂生产管控平台建设业绩(200MW级燃机或300MW级煤机及以上机组的成功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盖章页、验收报告)。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在近6年内具有2个及以上火电厂生产管控平台建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经历,具有中级职称或PMP项目经理证书资质。
3.4.1.2联合体成员近6年内(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3个及以上独立完成的新能源集控建设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盖章页、验收报告);相关软件产品应自主可控,拥有对应的软件著作权,提供软件著作权扫描件资质。
3.4.2如新能源集控平台建设部分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则:
3.4.2.1联合体牵头人应当近6年内(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3个及以上独立完成的新能源集控建设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盖章页、验收报告)。联合体牵头人
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具有近6年(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内2个及以上新能源集控建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经历,具有中级职称或PMP项目经理证书资质。
3.4.2.2联合体成员近6年内(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2个及以上独立完成的火电厂生产管控平台建设项目业绩(200MW级燃机或300MW级煤机及以上机组的成功案例,须提供合同首页盖章页、验收报告)。
3.5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投标人与投标人或投标人与招标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8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8.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8.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8.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9日9时至2022年11月23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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