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LZB-20196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平顶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鲁山县2019年第十批拟安排统筹整合资金瓦屋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HLZB-201960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鲁山县瓦屋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3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002 第2包;003 第3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002 第2包;003 第3包: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第一标段和第三标段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二标段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提供近三年度(2016、2017、2018)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具有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提供有效期内的信用等级证书)
5、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格式自定,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在招评标期间,招标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
2、投标人可以同时报本项目任意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若同时中两个标段,则选择金额较大的中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10月11日00时00分00秒---2019年10月16日00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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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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