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集采招标网
晋中铁塔2019年智慧安防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比选公告
2019-10-11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市分公司委托,对晋中铁塔2019年智慧安防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比选。比选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市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现已具备比选条件,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比选,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晋中铁塔2019年智慧安防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XHTC-HW-2019-0813

二、比选内容及比选要求:

1、比选内容:晋中铁塔采购2500个独立式光电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含相应管理平台)。

2、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分标包;

3、中选人数量:1名;

4、预算金额:人民币约52.5万元(含税);

5、交货地点:晋中

6、交货期要求:下达采购订单起7个日历日内交货;

7、质量要求:合格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应答方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资格要求:

4.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4.2、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3、参选产品通过CCCF消防强制认证;

4.4、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若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比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比选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代理文件。

(2)同一品牌的产品不允许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不允许同一制造商或同一品牌同时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参与应答。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的比选申请。

五、比选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认证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应附授权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为代理商参选,须提供货物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代理文件。

备注:比选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开选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比选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比选申请将被拒绝。

六、比选公告发布媒体: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和《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发布,转载无效。

七、比选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的时间、地点和费用:

时 间:2019年10月11日—2019年10月16日(北京时间,8:30-12:00,14:00-18: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