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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供电段对下属集体企业进行资产评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2-11-10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供电段对下属集体企业进行资产评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QGD-DL-010-2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齐齐哈尔供电段现就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供电段对下属集体企业进行资产评估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供电段对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供电段对下属集体企业进行资产评估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报价。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须包含投标项目;6.供应商应具备省级或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备案登记证(或省财政厅备案公告)7.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8.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9.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10.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11.非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黑名单”及暂停合作关系的供应商。投标人须提供“国铁集团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网址:“https://cg.95306.cn/baseinfor/public/supplierList?identification=05”)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1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从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站前大街15号齐齐哈尔供电段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从2022年11月10日15时00分起至2022年11月20日09时0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请登录后查询购买;

(2)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单位介绍信中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3)未购买采购文件者,报价无效。

五、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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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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