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长兴分公司2023年制粉系统、石子煤系统及污泥掺烧处理系统机务部分检修、维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1-2-141)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
1. 招标条件本华能长兴分公司2023年制粉系统、石子煤系统及污泥掺烧处理系统机务部分检修、维护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浙江省
2.2 规 模: 华能长兴分公司2023年制粉系统、石子煤系统及污泥掺烧处理系统机务部分检修、维护项目,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3 标段划分: 华能长兴分公司2023年制粉系统、石子煤系统及污泥掺烧处理系统机务部分检修、维护工程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浙江省
2.5 计划工期: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6 招标范围: 华能长兴分公司2023年制粉系统、石子煤系统及污泥掺烧处理系统机务部分检修、维护项目,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电厂维护或检修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提供的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签订时间、工作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2年11月10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11月15日 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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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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