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WZ20191022-4807-14272-B1
2.项目内容:高桥石化储运部单呼阀、单吸阀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所投标的属国内制造的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所投标的属进口物资,接受原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必须提供生产商一级授权书或代理证。 2.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承诺必须执行《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单呼阀和单吸阀制造技术要求》。 3.夹套呼吸阀工作温度为250度,密封形式须为金属硬密封。 4.投标单位需具有近3年类似产品业绩,提供证明文件(业绩合同或用户证明文件)。 5.在投标人交付标的物使用后6个月内,仍未能调试合格的,视为订立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即根本违约,招标人有权依法解除合同,投标人不得要求支付合同价款。投标人除去承担招标人为履行本合同所做出的各项准备形成的损失外(招标人为履行本合同所做的各项准备支出约为本合同价款的两倍),还应当承担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责任。对以上内容需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供应商需承诺:如中标,应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7.不接受商务偏差。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10月12日8:00时至2019年10月18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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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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