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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信用风险预警项目招标公告
2019-10-11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信用风险预警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信用风险预警项目”,项目需求方为珠海华润银行,项目资金已落实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项目概况

为贯彻我行信息化银行战略、提升风险预警管理能力,我部申请建设对公信用风险预警系统,并建立一套覆盖对公信贷业务全资产的信用风险预警体系,将预警功能拓展至贷前、贷中和贷后各环节,发挥前瞻性的风险预警能力。

1. 项目名称: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信用风险预警项目。

2. 项目编号:CRBC-ZB2019IT016。

3. 招标单位: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地点: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5. 项目内容:为我行建立对公信用风险预警系统提供咨询+系统实施落地服务。

6. 项目期限:7个月。

7.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 投标人资格条件:

商务资格要求:

1. 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最新一次年审合格且经营范围满足本项目需求。

2. 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若营业执照上无法体现注册资金的,须提供国家认可的官方证明材料。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4. 公司无犯罪记录,要求注册地所在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日期要求不早于2019年3月1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无法开具则须提供单位证明函并加盖公章。

5. 资质要求ISO9001或CMMI2及以上(两者具备其一即可)。

6. 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进行转包和未经认可的分包,如发现中标单位有转包和未经认可的分包行为,结算时将扣除其全部合同金额的50%作为赔偿。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被华润集团/华润银行拉入黑名单的投标人参与。

8.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以及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技术资格要求:

1. 投标方有自己的技术积累,包括通用组件、通用技术架构、成熟的银行信用风险预警管理系统产品和咨询加实施经验。

2. 2015年以来,有三家或以上资产规模不小于1000亿的国内银行的信用风险预警系统相关(必须含对公)咨询或咨询实施一体化项目案例,以上案例中至少包含1个银行总行级项目案例。提供案例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若无法提供以上材料,须提供一份承诺函(含合同名称、签订时间、甲方公司名称、合同主要实施内容等信息),保证信息的真实性。投标人不可寻求或借助于其他场外证据。

3. 主导项目咨询工作全过程的咨询项目经理从事相关项目经验不少于6年,至少具备3年以上大型项目管理经验,作为项目经理带领项目团队,实施信用风险预警体系相关咨询项目不少于1个(资产规模在1000亿以上的银行的项目)。

4. 主导项目开发工作全过程的开发项目经理(开发阶段全程驻场主持项目),从事相关项目经验不少于6年,至少具备3年以上大型项目管理经验,作为项目经理带领项目团队实施信用风险预警体系的系统建设/实施相关项目不少于1个(资产规模在1000亿以上的银行的项目)。

5. 近五年投标人成功实施过的信用风险数据集市,并且信用风险预警项目中,完成过归集并清理外部工商、司法类数据。

6. 本项目所建系统的决策引擎需接入我行基于Drools的规则引擎,如果无法完成接入我行现有规则引擎,所建系统也需要是基于Drools的规则引擎产品,以确保同类产品技术一致性,降低后续行内维护成本。

7. 必须提供系统全量源代码或二次开发源代码以及相应的编译脚本(需提供承诺函有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8. 投标方承诺项目实施中提供的所有产品不会有任何第三方主张权利,也不会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需提供承诺函有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9. 需确保信用风险预警管理系统的使用无LICENSE限制(需提供承诺函有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 评标方式:综合评审法。评标办法和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四) 出现以下情况的、招标失败,招标方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个。

2. 通过符合性审查和不可偏离项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个。

(五)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圆整。(¥20,000.00元)。

(六) 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数量为:1家。

(七) 投标方放弃投标,必须于投标截止日之前书面告知招标方;如未通知招标方,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八)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 招标文件解释权属于招标单位。

(十) 招标方有权根据项目需要终止招标。

(十一) 招标人不负担因招标失败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

(十二) 招标文件的购买:

1. 时间:2019年10月12日至2019年10月1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周日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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