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部分重点项目空调机组(第二批)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部分重点项目空调机组(第二批)设备采购招标人为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国拨资金10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部分重点项目空调机组(第二批)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包)编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技术规格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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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100000096010322007001 | 空调机组(第二批) | 1 | 项 | 见招标文件 | 合同生效起 75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安装和调试,其中合同生效起45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加工,3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 见招标文件 | 60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3.1.1 资质要求:无要求资质,3.1.2 财务要求:无要求;3.1.3 信誉要求:无要求;3.1.4 其他要求:1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加盖公章的“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为准),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加盖公章的www.gsxt.gov.cn 网页截图为准);3.1.5 业绩要求:无要求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允许代理商投标。
代理商投标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应是拟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应提供拟投标产品制造商营业执照,以及制造商出具的合法授权或特许经销证明文件。拟投标产品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14日 23时55分00秒至2022年11月21日 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注册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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