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项目土方开挖及护坡、芙蓉路交通导改和工法试验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前期)【2019】1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0101街区内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基坑开挖范围12.25公顷,开挖深度约5米;芙蓉路交通导改及管线改移等临时工程范围2.73公顷 、合同估算价 17000 (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279 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图纸、工程规范、技术说明和工程量清单标注范围内的全部土方、护坡、芙蓉路交通导改(含管线改移)和工法试验(试验桩、地下连续墙、封底等),此外还包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直至 移交招标人为止。
2.6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新]及以上与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新]及以上 资质, 具有建安费1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具有建安费3000万元及以上的土方及基坑支护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4 凡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时,在评标阶段将依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方法和标准予以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5.申请投标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9-10-13 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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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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