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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3号锅炉汽水取样与在线分析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2019-10-14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3号锅炉汽水取样与在线分析系统改造(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0724-1900C37N4760

招标代理机构:

1.招标条件

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3号锅炉汽水取样与在线分析系统改造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厂址位于东莞市樟木头镇,一期共有2套PG9171E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纯凝式调峰机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

2.2招标范围: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3号锅炉汽水取样与在线分析系统改造的供货和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设备及其所有附属设备和附件,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消耗品和专用工具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2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3 投标人通过ISO9000或相当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证书的有效复印件。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严禁转包,若需要专业分包,需经招标方许可后,方可分包。

3.6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承诺函》,并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

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http:www.gsxt.gov.cn);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近三年未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安全质量问题受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3.7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09年1月1日以来具有向9E级及300MW以上电厂提供水汽取样设备的国内运行业绩,并经过2年安全可靠运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2)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属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且所提供的业绩材料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供货范围、数量和型号。随业绩提供供货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数量盖章签字页等内容,并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合同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若缺漏上述关键信息或关键信息不符要求,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15日00:00时至2019年10月21日23:59:5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以下简称)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国E平台,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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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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