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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区全民健身中心及老年服务综合体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22-11-22

 思明区全民健身中心及老年服务综合体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一、采购说明

    思明区全民健身中心及老年服务综合体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经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通过,同意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对本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运营的实施方案已经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批复。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授权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莲前街道办事处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及采购人,为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现对本项目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一)项目名称:思明区全民健身中心及老年服务综合体PPP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规模:

根据可研批复,项目投资估算为61930.33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管线迁改费及土地使用成本),其中:建安工程费50168.3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405.30万元,基本预备费4365.89万元,建设期利息2990.80万元。土地使用费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政府储备用地划拨使用成本的通知》(厦府办〔2022〕49号)暂定为7300万元,汇总后得到本项目总投资估算69230.33万元。

拟建成集全民健身、综合养老服务、停车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共服务场所。项目涉及用地面积234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792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03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7624平方米,架空层面积4050平方米(不计容不计建)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共2栋建筑物,其中1栋为新青少年活动中心及体校,另1栋为老年服务综合体(包括区老年活动中心、配套服务用房、区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养老配套医疗用房、门球场等)。地下室共2层,包括游泳馆及停车场。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最终以本项目审查通过的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政府单位批文、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三)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拟建于厦门市思明区前埔,莲前东路及前埔路交叉口西北侧,现状明发花园东侧,前埔北区南侧。

(四)采购内容及范围: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思明区全民健身中心及老年服务综合体PPP项目采购,采购范围为项目投融资、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等一体化工作。本项目各阶段的工期和进度以满足项目实施机构要求的建设进度计划为准。

(五)项目运作

1、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授权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莲前街道办事处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和采购人,授权厦门市开元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政府方出资代表。

2、公开招标确定社会资本方后,由项目实施机构和中标社会资本方签署《思明区全民健身中心及老年服务综合体PPP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合作协议》”),规定项目风险在政府方与社会资本之间的合理分配,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确保项目能在全生命周期内得到顺利实施。

3、政府方出资代表和中标社会资本方按约定成立项目公司。

4、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思明区全民健身中心及老年服务综合体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PPP项目合同》”),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项目投融资、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等一体化工作以及合同中约定的有关内容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和风险。

5、项目建成后由项目实施机构和相关部门、单位根据绩效考核办法和标准对项目公司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与可行性缺口补助相挂钩。

6、项目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所有资产、权益及有关资料无偿移交给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六)项目公司组建要求:

1、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政府方出资代表出资250万元,在项目公司中占股5%,处于非控股地位,不负责融资资金筹措和债务偿还工作,不参与利润分红,不回收股权出资,不承担项目公司亏损。社会资本中出资4,750万元,占股95%,处于控股地位,持有普通股。

2、注册地为厦门市思明区,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七)资金来源:

1、项目资本金:本项目资本金设定为 PPP总投资的 20%。由政府方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按股权比例5%:95%出资。

2、融资资金:除项目资本金外的资金以项目公司作为融资主体由社会资本方负责融资,政府方及政府方出资代表不承担与此相关的任何责任。若社会资本方无法实现融资时,为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由社会资本方负责采取其他合法方式补充。

3、项目公司成立时应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前提下,根据金融机构对资本金的最低要求确定资本金比例及出资进度。首期资本金 8000万元,在项目公司注册完成后 3 个月内由政府方出资代表和中标社会资本按照各方的股权比例实缴到位,首期项目资本金可用于实缴注册资本。其余项目资本金按项目建设进度分期到位。项目资本金以现金方式出资,须是项目各股东方自有资金,不得为债务性资金;社会资本方应按照政府方或金融机构要求提供资本金出资计划,并按照出资计划按时足额缴纳资本金。

(八)合作期:

本项目合作期 17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运营期 15 年。

(九)投资回报机制:

本项目为准经营性项目,项目形成资产具备一定的使用者付费基础,但该部分收入不足以完全覆盖社会资本方前期建设投资成本和必要合理回报,需要政府给予一定的缺口补助。因此,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

(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凡有投资意向并是正式成立且有效存在、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财务能力、专业技术和投融资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下同)企业,均可向本项目采购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被列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二)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申请,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多于5家(即≤5 家),联合体所有单位均须在项目公司中出资占股,联合体单位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或作为独立投标申请人参投本项目。

(三)投标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在的企业。

注:若组成联合体申请时,联合体单位各方均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四)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须同时具备以下1~2项要求):

1、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中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2、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中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注:①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②若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则还须承诺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格式自拟。

(五)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基本的业绩要求:

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至少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参与过一项PPP项目业绩。

注:业绩认定至少需同时提供签约合同和该项目在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项目管理库内的信息截图(www.cpppc.org),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六)投标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投融资能力(须同时具备以下1~2项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于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后(含发布之日)出具的存款金额不少于1.31亿元(≥1.3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且资金存款持续时间不少于7个日历天(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至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间的连续7个日历天)的存款证明。

注:①提供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②单份存款证明以存款证明所标注同一时间段内的单日存款金额最低作为评定标准。③同个公司不同账户同一时段金额可累加计算。④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单位各方存款金额同一时段累加计算。⑤如有等值外币的,则以该等值外币文件上的人民币换算金额为准,如该等值外币文件上无人民币换算金额的,则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的前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换算。如该等值外币证明文件为非中文表述的,还须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同时提供翻译机构翻译资格证书等材料,加盖公章。

2、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不少于人民币5.53亿元及以上的金融机构贷款意向函或综合授信文件。

注:若为联合体申请的,金融机构贷款意向证明或银行授信额度为联合体各方提供的金融机构贷款意向函或综合授信额度的累加值

(七)投标申请人信誉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注:若组成联合体申请时,联合体单位各方均须承诺满足本条款要求。

2、投标申请人须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若组成联合体申请时,联合体单位各方均须承诺满足本条款要求。

(八)若投标申请人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其申请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不同投标申请人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九)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采购人将依法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中所规定的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投标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资格预审结果将发布在网络上告知投标申请人,对进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申请人凭《投标邀请书》购买《采购文件》。

五、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一)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请于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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